English

《中国建筑美学》启示录

1999-06-16 来源:中华读书报 □萧默 我有话说

在如今一切都在关注“效益”的趋向下,人们似乎已变得越来越实际了,心态浮燥,急功近利,时至今日,还要再来坐而论道,大谈什么“美学”,似乎已显得越来越不合时宜了。所以,当我捧着这部由侯幼彬教授撰著、厚厚的《中国建筑美学》时,油然而生的第一个感觉就是对作者十几年默默耕耘的由衷敬佩。

关于建筑的特性,早在两千多年以前,就已成了重要的争鸣对象,其中持明显对立立场的是以孔丘为代表的儒家和以管仲为代表的法家。孔丘特别注重艺术的教育作用,认识到建筑也是教化的有力手段,所以,体现君王权威的宫殿就应该具有宏大、威严的所谓“大壮”风格。虽然儒学建筑观带有很强的社会功利性,既不全面也不完善,却第一次表明了人对建筑艺术的自觉。与儒家相对,法家认为建筑的意义应只在于适用,“不求其美”、“不求其大”,足以“避燥湿寒暑而已”。墨家与法家相近,认为建筑只是为方便人生,而“不以为观乐”。

事情已经过去两千多年了,争论却没有结果,只要看一看一位外国人说的,建筑不过是“居住的机器”(勒·柯布西耶),还有我们有关建筑究竟是不是艺术的争论,就可以体会到否定论或肯定论的分岐了。其实“建筑”原本就是一个极复杂的存在,我们只能承认它既具有与物质联系的一面,又具有与精神联系的一面,按通常的说法,就是具有“双重性”。

《中国建筑美学》的作者充分认识到建筑的这种复杂性,所以,并没有简单地作出什么判决。全书充满了辩证精神,对各种乍看起来没有关联甚至相反的观点都给予了客观的评价,承认它们在各自领域的合理性。同时,作者更超越了这些观点,建构了自己的理论框架。作者认为,“实用理性”是中国传统美学精神的重要特色。“理”有两方面的涵意,一指“伦理”,涉及人性的本质和人际关系等方面,侧重于对社会规律的认识;一指“物理”,涉及的是事物的关系,侧重于对自然规律的认识。作者以两章篇幅,分别论述了这两个方面在建筑中的作用。

本书不是一部纯哲理性著作,全书六章,用了三章篇幅对中国传统建筑的基本概念作了深入浅出的概括,通过夹叙夹议的论述,即使对建筑不甚熟悉的读者,也可以对中国建筑的形态特征获得明确的印象。这部分虽然是述多于论,却是不大好写的,因为这些基本概念,此前不少著作都已有阐述,但阅读以后,可以看得出作者在创新上所下的功夫,显出了不少新意。例如对单体建筑的“正式”与“杂式”的划分,对它们的造型特点、在组群中的意义和予人以不同的审美感受等方面,都作了有说服力的分析。尤其将前人很少注意的“杂式”建筑提到了与“正式”并列的高度,二者共存互补,构成了中国建筑的丰富面貌。

全书理论气息最强,也是作者所下功夫最多的显然是最后一章建筑意境及其生成机制。早在1932年,梁思成、林徽音在《平郊建筑杂录》中就提出了“建筑意”的用语。他们说:“这些美的存在,在建筑审美者的眼里,都能引起特异的感觉,在“诗意”和“画意”之外,还使他感到一种“建筑意”的愉快。”

“建筑意”的提出,显然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提醒人们,建筑并不是砖瓦灰石等物无情无绪的堆砌,其中自蕴有深意。就如同“诗情”、“画意”一样,“建筑意”也在诉说,在歌唱,充满了感情。它与“诗情”、“画意”的不同,只在于它的表出采取了建筑独有的艺术语言而已。

《中国建筑美学》从梁、林二位首先提出但没有来得及深入探讨的“建筑意”出发,以大量古人的实践为基础,首次对“建筑意”作了详尽深入的阐释。作者把“建筑意”别为“建筑意象”与“建筑意境”两个层次:前者指一切蕴含着情意的建筑物象,后者指与前者紧密相关,并由前者上升而成的一种审美境界。如果说,意象只是形成意境的载体、前提条件或元件,意境则是意象的组合与升华,其结果将派生出前者本身所没有的、远远大于它们相加之和的东西,而产生出所谓“象外之象”、“景外之景”,具有含蓄无垠的“弦外之音”、“味外之旨”。作者结合建筑与诗、画的不同,分析了建筑意境的创造将不可免地要受到物质因素的更多制约,同时更指出了建筑在创造意境方面的诸多有利条件。建筑艺术家如果能够尽力化解制约,同时充分利用本身的优势,就将创造出不亚于以至远远高于诗、画的艺术杰作。

本书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尽量不作纯哲理的冗长叙述,总是在一段富有启发的理论阐述后面,紧接着丰富的实例分析。这种撰写方法,既避免了言不及义,也加深了读者的理解和印象。

(《中国建筑美学》,侯幼彬著,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